作者:劉韜
參與分配申請書
申請執行人(債權人):
被執行人:
申請事項
依法由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的 及執行所得價款參與分配。
事實與理由
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 糾紛一案,經 人民法院審理作出 民事判決書,判決: 。申請執行人為便于執行,對被執行人 財產申請了訴訟保全。保全的財產為: 。現判決書已經生效。且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案號為: 。
被執行人的財產被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首輪查封|扣押|凍結,且被執行人其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,故依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》第508條、第509條、第510條等相關法律規定,申請執行人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被執行財產及所得價款申請參與分配,請貴院依法分配。
此致
人民法院
申請執行人:
年 月 日
注: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,不代表資產界立場。
題圖來自 Pexels,基于 CC0 協議
本文由“劉韜”投稿資產界,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。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未經授權,請勿轉載,謝謝!